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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歲那年,我被贖我出青樓的人送給傅維楨做婢女。
"我弟有癮,弟妹坐月子期間也房事不斷。 我媽和弟妹深知月子行房事的危害,竟然提出先借我的男朋友用一用。 「都是一家人,以後也不怕你弟收不回心,省得他被外面的女人勾走了。」 聞言我一臉吃了狗屎的表情。 轉頭一看我男朋友卻已經笑眯眯地同意了。"
覺醒後,我得知自己是個舔狗女配。
我和男友的婚禮上,一隻蝴蝶一直繞著他的戒指盤旋。
"和奚見賢結婚四十年,我們是人人眼裡的模範夫妻。 他牽著我的手從少年到白頭。 可,在我們結婚四十周年的紀念日上,他卻陪著初戀去看極光。 我執意離婚,兒子竟然說:「離吧,你佔了我媽的位置夠久了。」 我這才幡然醒悟。 他口中和他相差 22 歲的弟弟,我辛辛苦苦養大的兒子居然是他和初戀的孩子。"
"穿成虐文假千金,系統命我改寫劇情, 幫原主解決危機。原文:你被綁匪綁 架,但你一點不慌,因為綁匪老大"
"長槍策馬斬桃花 三年了,他終於凱旋歸來。 我等著洞房花燭,他卻等著扶外室為正。 「她不是後宅婦人,不屑宅鬥。 「和離吧。」 祖傳長槍在手,她不是,我又何曾是。"
"跟傅衡的訂婚宴當天,他的資助生杜然從樓上摔下來了。 傅衡當場離開,留我一個人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