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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逃出禁地時,妖王攔在了我的去路上,不解地問我: 「阿箬,三百年刑期不過須臾,為何不肯乖些?」 半大少年挽著嬌俏仙子的胳膊,冷聲嘲諷: 「阿娘不過是卑賤的凡人,如若不能替仙子受過,不如死了。」 看著面前同仇敵愾的父子倆,我擦去唇邊血跡,笑出了淚: 「好啊,那便順了你們的意。」 我抱著劍,轉身,決絕躍下焚妖火,回到了屬於我的世界。 可後來,系統卻找上我: 【宿主,你之前的任務對象好像瘋了——】"
"畫室著火了,宋景然衝進大火裡救我妹。 我為了攔下他,右手經脈全斷,此生無法再拿起畫筆。 他利用權貴勢力,強行娶了我,隻是為了折磨我。 妹妹死後,宋景然怪我攔下了他,因此恨了我一輩子。 他說遲慕雪是因為我而死的,我隻配在地獄裡給她贖罪。 再次睜眼,我回到了失火的當天。 這一次我選擇了松開手,親眼看著他闖入火海,然後淪為殘廢。"
我是正兒八經選秀入宮的,入了宮才發現自己的相貌家世才 華在後宮裡全都被比了下去。比我優秀的人多如過江之鯽, 尚且求不到恩寵,更何況是平平無奇的我呢?
"死後的第十年,我重生在一個女大學生身上。 打算和十年前的老公再續前緣。 誰知半路殺出個程咬金! 女大學生原來有喜歡的人! 我看著那恨鐵不成鋼的親弟目瞪口呆。 天啊,這是什麼修羅場…… "
"出差回來,爸媽和妹妹全部葬身大火。 他們死後,債主找上門。 債主說:「父債女償。」 我白天上班,晚上送外賣。 一天隻睡 4 個小時,三餐饅頭就鹹菜,從 90 斤胖到 200 斤,壓力肥。 一天晚上,我照例送外賣。 門開了,我愣在原地。 站在我面前的,是已經「死去」的爸媽。 我一眼就認出了他們,他們卻說我認錯了人。"
自從我收留了陸放,街坊鄰裡開始對我非議不斷。 他曾是少年犯。
"堂姐從小到大都愛殺熟。 自己當銷售,求親人幫衝業績,2000 元換回一堆三無日用品。 自己開飯館,親人捧場,她立馬開出萬元賬單。 屬實是生人殺一半,熟人大滿貫。 後來,她官司纏身,轉頭向我求助,血濃於水,振振有詞。 我笑回三字。 「你哪位?」"
我顛沛流離三年,幸而被皇後撿了回去,做了替嫁公主。我 嫁過去,是做太子妃;我的使命,是維護兩國和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