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dvertisement
"十四歲那年,我被賣進陳府,成了九歲陳小少爺的童養媳。 小少爺驕橫跋扈,厭棄我的容貌,總是為難我。 冬日要活魚,夏日要寒冰,秋日不喜落葉,春日討厭鮮花。 我惦記著那 10 兩銀子,總是容忍,直到五年後陳府一朝被屠。 我背著他從廢墟走進鄉野,從邊疆走回京城。 陳家一朝翻案,聖上賜婚,風頭無兩。"
林兆喬在一起是為了報復我媽。他當著我媽的面親了我:“老師,您不是說同性戀吃飯嗎?現在您兒子也了。”他不告而別,斷崖式分手,再見面是六年後,林兆事業有成年輕有為,我守著因為一場車禍變成植物人的我媽,為了錢給他的商業伙伴當情人。
我在綜藝節目上,意外孕吐。網友們罵 我不知廉恥,作風混亂,不知道孩子爸 爸是誰。
我是少爺的書童,自幼伺候少爺讀書。十六那年,他抱我上了榻,
"深夜乘電梯遇見一個 190 的大帥哥。 帥哥眼神不好,進電梯踩我一腳就算了,還喊我「小朋友」。 在知道我的真實年齡後,他扶額後悔不已,「姐姐,你就當我昨晚喝醉了胡說八道。」 拜託!誰能拒絕被 190 的大狼狗叫姐姐啊!!!"
我暗戀了三年的男生,對我的初中同學一見鍾情了。他一臉哀求地看
"老公的白月光離婚後得了癌症。 為了幫她走過人生最後一程,他把她接到我們的婚房。"
前男友對我很敷衍,敷衍到隻會用錢打發我。「又生氣 了?」「你的包到國內了。」「快遞到了,記得讓人去 搬。」七夕節,我原本訂了一家氛圍感超好的酒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