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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禮上,男朋友接到新娘扔的手捧花, 轉身給了他的青梅。
"小區業主群裡有位嬌妻,每天三句話不離自家老公。 她無差別攻擊群裡的所有女業主,警告她們這些妖豔賤貨通通離她老公遠一點。"
親哥婚禮當晚,我對他兄弟幹了壞事。正準備跑路時被他個正著。 他把我抱坐在洗手臺上,雙手撐在兩邊,漫不經心地瞥我一眼。 「做了壞事就想跑,誰教你的?」
"我女扮男裝替我哥入朝為官,我哥男扮女裝替我在家學女紅。 結果新科狀元看上了我,為愛斷袖。 颯爽女將軍看上了我哥,天天給他送百合羹。 為了不掉馬甲,我和我哥整日如履薄冰。 誰曾想有一天,他們都忍不住了。 新科狀元把我抵在了書架前,眼神晦暗不明, 「大人,你讀過這麼多聖賢律法,你教教我,我想在這兒親你,該當何罪?」 女將軍將我哥壓到了馬上,飛奔回了西北軍營, 「世俗不允又如何,隻要我們二人心意相通,有何不可?」 "
"我代替我家小姐嫁給了一個殺豬匠,新婚那晚,我說:「今後你殺豬,我賣肉,咱們夫妻二人齊心把日子過好,生了孩子送去讀私塾,爭取擺脫屠戶的命運。」 然後,我那有點好看的相公撫額直笑。"
"十八歲那年,梁鍾送給我一串手鏈。 “說好等我考上警校你就當我女朋友的,許懷安,不能耍賴。” 十年後。 二十八歲的梁警官親手給我戴上手銬,把我送進監獄。 我被槍斃那天,他正在家裡看球賽。 窗外淅淅瀝瀝下著雨,一如初見當天。"
"即將滿 18 歲這年,我考上了重點大學,我媽遁入空門,將家裡的房子賣掉。 我求她給我 4 萬塊讓我上學,保證以後會數十倍地還給她。"
"我穿成了救贖文女主的親媽。 女主長期被酗酒親媽家暴,還被賣給大山裡的傻子做老婆。 從大山逃離,被迫成為霸總男主白月光替身,失去一顆腎後,她不僅原諒男主,還稱對方救贖了她的靈魂。 我看著女主眼裡清澈的愚蠢,連夜賣了老母雞,把練習冊砸在她面前。 「給老娘學!連夜把書讀爛!」 我就不信知識還改變不了女主的爛命運了!"